王笑雨真迹日记手稿第14本,写于1961年11月7日至1963年10月3日,纸质,长18厘米,宽13厘米,厚2厘米,重0.36千克,保存完好。日记写于拉萨、当雄、沱沱河、格尔木等地。
日记中多次提到“文字工作”“文字的修养”,而王笑雨同志用字习惯也有所改变,如以前常用繁体字“于”,近几年改为简体字“于”,格尔木的“格”字,以前也写作“口戈”,从1961年起改为“方格”的“格”,由此可见,王笑雨同志积极相应汉字的简化政策,并积极学习简化汉字。
王笑雨真迹日记手稿第14本,写于1961年11月7日至1963年10月3日,纸质,长18厘米,宽13厘米,厚2厘米,重0.36千克,保存完好。日记写于拉萨、当雄、沱沱河、格尔木等地。
日记中多次提到“文字工作”“文字的修养”,而王笑雨同志用字习惯也有所改变,如以前常用繁体字“于”,近几年改为简体字“于”,格尔木的“格”字,以前也写作“口戈”,从1961年起改为“方格”的“格”,由此可见,王笑雨同志积极相应汉字的简化政策,并积极学习简化汉字。